色彩知识第一讲
五光十色、绚丽缤纷的大千世界里,色彩使宇宙万物充满情感显得生机勃勃。色彩作为一种最普遍的审美形式,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衣、食、住、行、用,人们几乎无所不包,无时不在地与色彩发生着密切的关系。
人的感觉是认识的开端。客观世界的光和声作用于感觉器官,通过神经系统和大脑的活动,我们就有了感觉,就对外界事物与现象有了认识。色彩是与人的感觉(外界的刺激)和人的知觉(记忆、联想、对比…)联系在一起的。色彩感觉总是存在于色彩知觉之中,很少有孤立的色彩感觉存在。
人的色彩感觉信息传输途径是光源、彩色物体、眼睛和大脑,也就是人们色彩感觉形成的四大要素。这四个要素不仅使人产生色彩感觉,而且也是人能正确判断色彩的条件。在这四个要素中,如果有一个不确实或者在观察中有变化,就不能正确地判断颜色及颜色产生的效果。
光源的辐射能和物体的反射是属于物理学范畴的,而大脑和眼睛却是生理学研究的内容,但是色彩永远是以物理学为基础的,而色彩感觉总包含着色彩的心理和生理作用的反映,使人产生一系列的对比与联想。
美国光学学会(Optical
Society of America)的色度学委员会曾经把颜色定义为:颜色是除了空间的和时间的不均匀性以外的光的一种特性,即光的辐射能刺激视网膜而引起观察者通过视觉而获得的景象。在我国国家标准GB5698-85中,颜色的定义为:色是光作用于人眼引起除形象以外的视觉特性。根据这一定义,色是一种物理刺激作用于人眼的视觉特性,而人的视觉特性是受大脑支配的,也是一种心理反映。所以,色彩感觉不仅与物体本来的颜色特性有关,而且还受时间、空间、外表状态以及该物体的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受各人的经历、记忆力、看法和视觉灵敏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色彩是源于自然,但人类结合了大自然色彩的启示和自然或人工色料,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彩多姿。
色彩混合
A:原色理论
三原色,所谓三原色,就是指这三种色中的任意一色都不能由另外两种原色混合产生,而其他色可由这三色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出来,色彩学上将这三个独立的色称为三原色。
B:混色理论
色彩的混合分为加法混合和减法混合,色彩还可以在进入视觉之后才发生混合,称为中性混合。
(一)
加法混合
加法混合是指色光的混合,两种以上的光混合在一起,光亮度会提高,混合色的光的总亮度等于相混各色光亮度之和。色光混合中,三原色是朱红、翠绿、蓝紫。这三色光是不能用其它别的色光相混而产生的。而:
朱红光+翠绿光=黄色光
翠绿光+蓝紫光=蓝色光
蓝紫光+朱红光=紫红色光
黄色光、蓝色光、紫色光为间色光。
如果只通过两种色光混合就能产生白色光,那么这两种光就是互为补色。例如:朱红色光与蓝色光;翠绿色光与紫色光;蓝紫色光与黄色光。
(二)
减法混合
减法混合主要是指的色料的混合。
白色光线透过有色滤光片之后,一部分光线被反射而吸收其余的光线,减少掉一部分辐射功率,最后透过的光是两次减光的结果,这样的色彩混合称为减法混合。一般说来,透明性强的染料,混合后具有明显的减光作用。
减法混合的三原色是加法混合的三原色的补色,即:翠绿的补色红(品红)、蓝紫的补色黄(淡黄)、朱红的补色蓝(天蓝)。用两种原色相混,产生的颜色为间色:
红色+蓝色=紫色
黄色+红色=橙色
黄色+蓝色=绿色
如果两种颜色能产生灰色或黑色,这两种色就是互补色。三原色按一定的比例相混,所得的色可以是黑色或黑灰色。在减法混合中,混合的色越多,明度越低,纯度也会有所下降。
(三)
中性混合
中性混合是基于人的视觉生理特征所产生的视觉色彩混合,而并不变化色光或发光材料本身,混色效果的亮度既不增加也不减低,所以称为中性混合。
有两种视觉混合方式:
A:颜色旋转混合:把两种或多种色并置于一个圆盘上,通过动力令其快速旋转,而看到的新的色彩。颜色旋转混合效果在色相方面与加法混合的规律相似,但在明度上却是相混各色的平均值。
B:空间混合:将不同的颜色并置在一起,当它们在视网膜上的投影小到一定程度时,这些不同的颜色刺激就会同时作用到视网膜上非常邻近的部位的感光细胞,以致眼睛很难将它们独立地分辨出来,就会在视觉中产生色彩的混合,这种混合称空间混合。
色彩基础
要理解和运用色彩,必须掌握进行色彩归纳整理的原则和方法。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掌握色彩的属性。色彩,可分为无彩色和有彩色两大类。前者如黑、白。灰,后者如红、黄.蓝等七彩。有彩色就是具备光谱上的某种或某些色相,统称为彩调。与此反,无彩色就没有彩调。
无彩色有明有暗,表现为白、黑,也称色调。有彩色表现很复杂,但可以用三组特微值来确定。其一是彩调,也就是色相;其二是明暗,也就是明度;其三是色强,也就是纯度、彩度。明度、彩度确定色彩的状态。称为色彩的三属性。明度和色相合并为二线的色状态,称为色调。有些人把明度理解为色调,这是不全面的。
明度
谈到明度,宜从无彩色人手,因为无彩色只有一维,好辩的多。(图)最亮是白,最暗是黑.以及黑白之间不同程度的灰,都具有明暗强度的表现。若按一定的间隔划分,就构成明暗尺度。有彩色即靠自身所具有的明度值,也靠加减灰、白调来调节明暗。
日本色研配色体系(P.C.C·S·)用九级,门塞儿则用十一级来表示明暗,两者都用一连串数字表示明度的速增。物体表面明度,和它表面的反射率有关。反射的多,吸收得少,便是亮的;相反便是暗的。只有百分之百反射的光线,才是理想的白,百分之百吸收光线,便是理想的黑。事买上我们周围没有这种理想的现象,因此人们常常把最近乎理想的白的硫化镁结晶表面,作为白的标准。在P.C.C.S.制中,黑为’1,灰调顺次是2.4.3.5、4.5.
5.5、
6.5、
7.5、
8.5,白就是9.5。越靠向白,亮度越高,越靠向黑,亮度越低。通俗的划分,有最高、高、略高、中、略低、低、最低七级。在九级中间,如果加上它们的分界级,即
2、
3、
4、
5、
6、
7.
8、
9,便得十七个亮度级。
有彩色的明暗,其纯度的明度,以无彩色灰调的相应明度来表示其相应的明度值。明度一般采用上下垂直来标示。最上方的是白,最下方是黑,然后按感觉的发调差级,排入灰调。‘这一表明明暗的垂直轴,称无彩色轴,是色立体的中轴。
色相
有彩色就是包含了彩调,即组、黄、蓝等几个色族,这些色族便叫色相。
最初的基本色相为:红、橙、黄、绿、蓝、紫。在各色中间加插一两个中间色,其头尾色相,按光谱顺序为:红、橙红、黄橙、黄、黄绿、绿、绿蓝、蓝绿、蓝、蓝紫,紫。红紫、红和紫中再加个中间色,可制出十二基本色相。
这十二色相的彩调变化,在光谱色感上是均匀的。如果进一步再找出其中间色,便可以得到二十四个色相。如果再把光谱的红、橙黄、绿、蓝、紫诸色带圈起来,在红和紫之间插入半幅,构成环形的色相关系,便称为色相环。基本色相间取中间色,即得十二色相环。再进一步便是二十四色相环。在色相环的圆圈里,各彩调按不同角度排列,则十二色相环每一色相间距为30度。二十四色相环每一色相间距为15度。
P.C.C.s制对色相制作了较规则的统一名称和符号。其中红、橙、黄、绿、蓝、紫,指的是其“正”色(当然,所谓正色的理解,各地习惯未尽相同)。正色用单个大写字母表示,等量混色用并列的两个大写字母表示,不等量混色,主要用大写字母,到色用小写字母。唯一例外的是蓝紫用V而不用BP。V是紫罗兰的首字母,为色相编上字母作为标记,便于正确运用而又便于初学记忆。
日本人以这样来划分并定色名,显然是和门塞尔的十色相,二十色相配合的。门塞尔系统是以红、黄、绿、蓝、紫五色为基本色,把它称作黄红。因此P、C、C、S制的二十四色便也归为十类,
彩度
一种色相彩调,也有强弱之分。拿正红来说,有鲜艳无杂质的纯红,有涩而像干残的“凋玫瑰”,也有较淡薄的粉红。它们的色相都相同,但强弱不一,一般称为(Sa+ura+lOn)或色品。彩度常用高低来指述,彩度越高,色越纯,越艳;彩度越低,色越涩,越浊。纯色是彩度最高的一级。
表示彩度,一般用水平横轴.以无彩色竖轴为点,在色相环某一色相方向伸展开去,按彩度由低至高分作若干级,
P、
C、
C、
S制便分九级,以S为其标度单位。最低为IS。
最高为g
S。越靠近无彩竖轴,彩度便越低。无彩轴上没有一点儿彩调,可说彩度为O
S。离无彩轴远则彩度高,端点便是纯色,亦即是光谱上该色之色相。
彩度是这样分级的:按纯度的亮度,寻找其对应的灰调,分九等份(依感觉),逐一加入纯色中,同时逐一扣去约色的一份。于是便得到纯色的八个连续的彩度。
5 S是扣去4/9纯色加入了4/9的灰量;ISG是扣去8/9纯度,加入了8/9纯色,加入了8/9灰量.通俗的分法,与九级彩度相对应。用高、略高、中、略低、低五级来标示。
立体色标
我们把以上在白光下混合所得的明度、色相和彩色组织起来,选由下而上,在每一横断面上的色标都相同,上横断面上的色标较下横断面上色标的明度高。再由黑、白、灰作为中心轴,中心而外,·使同一圆柱上,色标的纯度都相同,外圆柱上的比内圆柱上的纯度高。再队中心轴向外,每一纵断面上色标的色相都相同,使不同纵断面的色相不同的红、橙、黄、绿、青、蓝、紫等色相自环中心轴依时针顺序而列,这样就把数以千计的色标严整地组织起来,成为立体色标。目前影响较大的立体色标是奥斯特华色标和门塞尔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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